收容所安樂死 將交由專業人員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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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01-13
原文網址:http://www.tanews.org.tw/info/1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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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娉婷/報導

零撲殺政策上路在即,源頭管理固然重要,但眼下更急迫的是如何好好維持收容動物福利,其中安樂死的標準更是備受矚目,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以下簡稱永續會)今(13)日召集多個動保團體及農委會官員,召開「動物收容所管理及安樂死標準政策協調會」,針對現行《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及安樂死標準中定義不明的部分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

 

永續會召集動保團體及農委會官員,召開「動物收容所管理及安樂死標準政策協調會」。 TSPCA/提供

永續會召集動保團體及農委會官員,召開「動物收容所管理及安樂死標準政策協調會」。 TSPCA/提供

共同參與修改建議的動保團體有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關懷生命協會、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等,成員除了長期耕耘的動保團體代表外,還包含了實際走訪全台收容所的第一線調查員、熟悉行政業務的退休公務人員、公立收容所志工、獸醫、媒體等,多角度分析現行規則的不足,制定出給予公部門的建議,在協調會中由TSPCA代表統整報告。

TSPCA指出,《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中,對於公立收容所的區域定義不明,導致部分公立收容所得以以「隔離檢疫」為名,拒絕民眾進入犬舍,掩藏其管理不當問題,但實際上,檢疫只是動物進入收容所的第一段流程,後續應視檢疫狀況進行第二次分區,建議以以下方式分區:

檢疫區:動物初進入公立收容所時之檢疫觀察區。
隔離區:因疾病具有隔離需求之動物隔離區域,需有診斷或醫療事實。
特殊留置區:包含傷病(即醫療區)、哺乳、幼年動物區域。
認領養區:除以上三區外,其餘動物皆開放認領養,為認領養區。

此外,由於各地的檢疫天數、方式也未統一,讓部分縣市「永遠都在檢疫」,建議農委會推動入所時統一進行快篩,減短動物留置檢疫區的時間。

 

有少數收容所以防疫為由大量區域不開放。圖為屏東收容所 台灣動物新聞網資料照(李娉婷/攝)

有少數收容所以防疫為由大量區域不開放。圖為屏東收容所 台灣動物新聞網資料照(李娉婷/攝)

安樂死的部分,農委會月前草擬7項「公立動物收容處所執行人道處理動物」原則,提供給各縣市參考,雖然通用準則應保有彈性、不宜過度嚴苛,不過其中多條原則定義不全,恐讓怠惰縣市有大漏洞可鑽,動保團體建議以增加部分說明(紅字)的方式防範,如:

(1) 罹患不治之症(包括疾病或創傷),導致動物痛苦。
(2) 罹患症狀之治療過程,將導致動物極度痛苦,認定條件包括年老、治療產生之副作用及重傷等。
(3) 罹患症狀經治療亦無法使動物恢復合理生活品質。如已無法自行進食、便溺等。
(4) 因老化已致動物無法維持合理生活品質。如已無法自行進食、便溺等。
(5) 經正向動物行為訓練師評斷性情暴戾、具危險性,且無法安排適合環境接續飼養。
(6) 病情雖屬可治療,但治療費用昂貴,已公開資訊尋求社會資源協助未果,且無法安排適合環境接續飼養。
(7) 動物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且無法安排適合理環境接續飼養。

建議各縣市成立公立收容所安樂死專案小組,以上各項判定動物可施行人道處理狀況,除緊急狀況,其餘由各公立收容所之安樂死專案小組決議後執行。

而新規上路後,「資訊透明」會是大眾相當關的部分,TSPCA指出,目前公立收容所評鑑只公布「做的好」的縣市,但應公布總排名讓大眾對末段班的收容所進行監督;動物入所原因、動物死亡原因也應登錄於網路,以利未來進一步分析源頭管制、收容所改善計畫。

針對動團的建議,農委會動物保護科科長江文全先簡短進行回應,並表示安樂死原則只是草案,目前已收到一些縣市的回應,與動團建議大方向相同,下週會再召開全國會議整合收容所回報的建議,對於規則及準則的修改,由於涉及新規上路,是過去從未面對過的狀況,因此現行不宜調整。

但也江文全也承諾,最晚新制上路半年內,農委會就會進行檢討、研議修正規則,其餘的建議也還需再細緻討論,不過增加動物入所原因能夠立即承諾,會盡速發文給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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