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州公園爭議凸顯《動保法》流浪動物專章急迫性

Image 3


發佈時間:2017-05-22

【溪州公園爭議凸顯《動保法》流浪動物專章急迫性】
盧倩儀/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理事、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
 
彰化溪州公園可愛動物園區設立說明會演變為動保人士遭毆打的不幸事件。除了譴責暴力外,亦應思考:除了不斷「找地方塞狗」,政府是不是應該拿出真正有效的對策來解決流浪狗問題?
 
針對此一問題,吳焜裕委員與蕭美琴委員所提之《動保法》修正草案皆已一讀通過,二者共同點是列有流浪動物專章,並將遊蕩犬隻的大規模絕育納入法律,避免主管機關繼續對遊蕩犬隻的繁衍視而不見或毫無作為。然而由於政府對零撲殺後流浪犬數量的上升缺乏足夠警覺,因此該法案至今仍排不進委員會。
 
雖然源頭絕育一度被批評為「結紮完又讓犬隻繼續在原地生活,太過消極」,但終究受到了相當數量的民眾、地方主管機關以及立法委員的支持(以宜蘭為例,連續三年皆獲七成三上下民眾支持)。究其原因,除了同步配有精準捕捉制度解決有行為問題的犬隻所帶來的安全問題外,主要還是因為除了源頭絕育外,並沒有其他真正可行的方案存在。
 
溪州公園事件再次印證「找地方塞狗」絕非長久之計,而過去曾被視為是源頭絕育「對案」的「飼主責任制」根本只是與源頭絕育並行不悖的對「有主」犬隻的飼主之規範。飼主責任原本在落實上就相當困難:100-105年度成功抓到棄養並開罰的件數分別只有29件、34件、71件、84件、83件、152件;106年至4月底共30件。若冀望透過飼主責任制能解決流浪犬問題無異緣木求魚。反之,一旦吳焜裕或蕭美琴版本之《動保法》修正草案通過,每年上萬浪犬卻可因源頭絕育而停止製造新流浪狗。
 
除非政府擁有比源頭絕育及精準捕捉更有效可行的對案,否則《動保法》修法腳步實應加快。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論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70522/1123789/

--------------------------------------------------
520彰化溪洲可愛動物園區興建說明會事件相關連結

【台灣動物新聞網報導】
http://tanews.org.tw/info/12568

【Taiwan SPCA 現場還原紀錄】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spca/posts/10155327407954313

【政治凌駕專業的寶島日常:論彰化可愛動物教育園區衝突事件】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673/2482452

【Taiwan SPCA 拒絕暴力議員!全民連署!】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spca/videos/vb.149123754312/10155341163259313/

【十二夜粉絲頁整理相關後續報導】
https://www.facebook.com/twelvenights/posts/127264138618172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