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http://www.tanews.org.tw/info/16235
---
零撲殺政策在2017年2月上路,但如果所收容的動物重病或有法定傳染病,基於動物福利與公共衛生,仍可給予安樂死;然而動保團體指出,許多公立收容所因為政治考量、行政怠惰、漫不經心或資源不足等理由,讓重病動物在收容所裡耗弱慘死,甚至推托是動保人士抗議而不敢執行安樂死;對此,TSPCA、APA等9個動保團體發出聯合聲明,要求公立收容所落實動物人道處理機制。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昨(31)日發表〈針對公立收容處所動物人道處理機制之落實:動保團體聯合聲明〉,要求各公立收容所制訂安樂評估機制,並落實人道處理,聲明中表示,零撲殺政策僅刪除12夜的規定,目的是要求公立收容所基於維護動物福利或公共衛生的前提來執行安樂死程序,因此,若動物感染法定傳染病、重病無法治癒、嚴重影響環境衛生、嚴重影響人畜健康或公共安全等,仍符合安樂死之條件,也就是說,公立收容所在必要的時候,仍應由專業獸醫師依據動物福利之考量,為傷病動物進行人道安樂。
不過,聲合聲明中指出,各縣市動保團體及志工卻發現,許多公立收容所並未落實人道處理機制,有些是因為政治考量,長官指示不進行安樂死,也有的收容所便宜行事,未制定人道處理的SOP,或是行政怠惰,有SOP卻仍放任所內動物耗弱慘死,還有漫不經心,對所內傷病動物無作為,更有些收容所因為資源不足,導致基層人員有力無心。
聲明中指出,當各地志工或動保團體向各縣市動保主管機關反映這種狀況,卻得到「因為動保團體或志工抗議,所以不敢執行任何的動物安樂死」,因此動保團體發出聯合聲明,支持公立收容所在符合法規標準下,基於動物福利的要求,對動物進行必要的人道處理評估作為;聲明同時表示,各地收容所因資源或民情不同,可能制定出或嚴或寬的安樂死評估機制與流程,這點動保團體可以理解,但絕不接受地方動保主管機關以莫須有的抗議為名,放任收容的動物傷病耗弱、痛苦致死。
台灣動物新聞網:閱讀完整文章請至
至於該如何制定安樂死評估機制與流程,聲明中建議,各地收容所可成立動保諮詢委員會或在地顧問,邀請收容所的動物照護員、第三方獸醫師及動保團體等單位協助訂定安樂死標準,每年定期分析安樂死紀錄,評估是否調整安樂死標準,以建立安樂機制的公信力。
除了TSPCA,參與聯合聲明的動保團體還有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APA)、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貓狗人協會、台灣愛狗人協會、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台灣懷生相信動物協會等單位。
APA理事長李朝全表示,一線收容所因為擔心受民眾責難或是其它理由,不敢為重病的動物執行安樂死,讓這些動物在收容所裡茍延殘喘,這樣也是對生命的不尊重;李朝全也表示,若能透過動保主管機關與動保團體公私協力制定安樂死評估機制,將更有公信力,一線收容所人員也才敢執行安樂死。
台灣動物新聞網:閱讀完整文章請至 http://www.tanews.org.tw/info/1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