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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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虎斑受困獸鋏。(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長毛虎斑的傷勢。(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黃色浪犬已死亡。(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提供)
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日前接獲民眾通報,台中市東勢偏遠山區有犬隻被捕獸鋏所傷,希望協會前往救援。協會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有2犬隻被夾傷,1隻已明顯死亡,另1犬隻腿部受傷。協會呼籲,法律明文規定禁止使用捕獸鋏,請民眾切勿使用以免觸法。
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指出,協會人員勘查現場發現,捕獸鋏皆被鐵鍊固定於樹幹上,造成犬隻受困後無法掙脫。1隻黃色犬隻已明顯死亡,身上傷口完整、無嚴重潰爛,初步研判可能因身陷獸鋏無法覓食而死亡。另1隻被獸鋏所傷的是長毛虎斑犬,牠的右前腳則因夾傷而全肢嚴重發腫,但所幸未傷及骨頭。經緊急送醫清創、治療後,目前復原情況良好。
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說,受傷的長毛虎斑犬在住院過程中,展現其親人的個性,獸醫師研判該犬隻可能為事發現場附近的民眾所放養;因未以牽繩保護犬隻且未施打晶片,導致該犬隻外出遊蕩時不慎被陷阱所傷,即便獲救也無法透過晶片尋得飼主。
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呼籲,《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皆明文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可使用獸鋏;民眾若發現獸鋏,可主動通報主管機關。飼主亦應善盡飼主責任,切勿放養,並應為寵物施打晶片、絕育及定期施打狂犬疫苗。